8000多元的家具买时容易退时难
上个月,正在宁波做儿童房装修的市民潘女士,为了购置儿童家具,特地前往鄞州区某家具广场看看。逛了多家店铺之后,潘女士有些挑花了眼,站在五楼某家店内的一套儿童家具前,她犹豫不决。这时,该店销售人员告诉潘女士,他们这家店正在推行“30天内无障碍退货”,也就是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销售出去的家具可以在30天内无条件接受退货。一番说辞之下,潘女士动心了。“万一到时孩子不喜欢,退货也方便啊。”她想。于是,潘当场花费8600余元买下这套家具。
然而,等回家后,潘女士却渐渐发现,如果她在那家店里购买的那套儿童家具一旦摆进房间,颜色将与室内装修风格格格不入。潘于是渐渐心生悔意。此时,潘女士想起商家“30天内无障碍退货”承诺,一算时间才过去十几天,便前往那家店铺,要求对方遵守“无障碍退货”承诺退货。
该店销售人员在请示完经理后,店方态度却出现180度转弯。“退货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退的,家具又没质量问题,而且我们的钱已经打给厂里了,所有人这样都来退货,我们生意也不用做了。”对方态度强硬。
“明明在合同里写了‘无障碍退货’字样,再说家具又没运过来,不存在影响二次销售,商家不存在什么损失,怎么就不能退?”气愤之下,潘女士便将此事投诉到12315。鄞州区消保委直属分会了解情况后,立即介入调查。调查中,消保委工作人员也了解到,那家家具店如果履行退货,确实也将蒙受较大损失。最终,潘女士没有继续坚持退货,双方协商一致,由该商家赠送消费者两把儿童座椅作为补偿。
鄞州区消保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类似潘女士遇上的这类消费纠纷,他们已经处理过多起。他指出,部分商家以“无障碍退货”承诺吸引消费者,但在实际退货程序上设置道道防线,步步为营。因此,对于这类促销,消费者不应轻易相信。
提醒:商家此类承诺最好书面明确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并无相关的法规条例对“无障碍退货”作出明确规定,更多时候,只是商家的一种消费承诺,大方向由工商部门、行业协会等进行把关,而内容细则多由商家自行拟定,“高于三包规定的,由企业自愿选择执行。”鄞州区消保委秘书长施兆万说。
同时记者走访发现,海曙、鄞州、江东等各区县都有商家实行“无障碍退货”。虽然不同商家实施“无障碍退货”的具体细则不尽相同,但首要条件是一样的,即商品自售出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消费者在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凭有效购物凭证可以退货。一些特例商品有可能不在退换货之列,如食品、内衣、烟酒类、生鲜等。
宁波装修网提醒消费者,眼下,宁波装修市面上的“无障碍”退货并不等于“无条件”退货,消费者在退货前还是应先看清商家的具体规定和退货流程。同时,消费者退货时必须注意,“无障碍退货”商品必须未经使用,且不污不损无异味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品外包装完好,标签、说明书、配件等齐全、完整无损,尤其是商品对应的购物凭证千万不能丢。“此外,还要明确合同细节,选择信誉好的商家。”施兆万补充道。
另据悉,日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新增诸如非现场购物将被赋予“后悔权”。审议一旦通过,消费者在退货、更换、修理等方面权利将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