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还是订金?到底退不退
2012年,罗先生在河东买了一套房子。交房后不久,罗先生和妻子就经常接到一些装修公司的电话。这让他们很疑惑,罗先生说“我们从来没有找过装修公司,他们怎么这么快就知道我们收房了?其中一家装修公司告诉罗先生,他们公司将举行活动,到时有抽奖环节,可以为他们节省装修费用。
2012年12月23日,罗先生夫妇参加了这个活动,并获得了二等奖,当场只要交纳2000元订金,就可以免去设计费。装修公司还承诺,如果罗先生对设计、价格、材料、服务等不满意,2000元可以全额退款。
罗先生和妻子商量之后,交纳了2000元。“当时我们想着,即算不在他们公司装修,钱还能全部退还,没有损失。”
之后,罗先生敲定了另外一家装修公司。由于工作繁忙,他也忘记了退订金一事。
2014年下半年,罗先生在家整理东西时,发现柜子里的这张票据,才想起这2000元订金还没去退。随后,罗先生找到了这家装修公司,要求全额退还订金。当时工作人员称核实情况之后,会给他答复。可是等来等去,罗先生始终没有等到回信。
记者求助 退还定金
罗先生又数次联系这家装修公司,最终得到的答复是:只能退还50%的订金。来来回回多次,始终没能全额退款,罗先生有些恼怒,他向记者打来了求助电话。
9月25日下午两点,记者和罗先生夫妇来到这家装修公司。工作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反馈给了负责人。公司负责人随即同意退款,当天下午3点左右,罗先生夫妇如愿拿回了2000元订金。
听听律师怎么说
9月26日,就这一问题,我们咨询了潭州律师事务所的何律师。她分析,本案中,罗先生缴纳2000元订金的行为还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订金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以作为己方履约的担保,它常适用于承揽合同和服务合同。
罗先生缴纳2000元订金的行为,可以视同与装饰公司之间确立委托装饰合同关系的一种凭证。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罗先生如果最终没有在该装饰公司消费,那么作为装饰公司完全有理由拒绝退还已经收取的订金。
基于本案,罗先生在缴纳订金时与公司之间有特殊约定,故罗先生主张全额退还订金还是应当得到支持的。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缴纳订金时仅仅只有一纸简单的订金收据,更多的是口头上的约定,这就给消费者依法维权带来了取证上的难度。
装一网小编教您分清“订”与“定”
购物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注意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何律师介绍,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金钱。
定金和订金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定金是对双方具备约束力,而订金仅仅对支付方适用。如果交付方违约,不管他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作为收受方都有权拒绝退还。如果是收受方违约的话,如果缴纳的是定金,作为交付方有权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缴纳的是订金,支付方仅仅能主张全额退还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