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起随宁波装修网小编来看看吧!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16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宁波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关于市本级住房公积金存放定点银行入围及增值收益存放定点银行招投标有关情况的通报》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宁波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7个部室,8个分中心。从业人员200人,其中,在编123人,非在编7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26513家,新开户单位4567家,净增单位3456家;实缴职工125.24万人,新开户职工24.14万人,净增职工9.84万人;当年缴存额179.19亿元,同比增长14.59%。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191.82亿元,缴存余额417.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70%、9.1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与上年无增减。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144.40亿元,同比增长22.47%;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80.58%,比上年同期增加5.19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774.55亿元,同比增长22.9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10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10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0万笔83.73亿元,同比降低23.82%、19.12%。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万笔35.17亿元,余姚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1万笔4.26亿元;慈溪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10.27亿元;奉化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74亿元;宁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2.23亿元;象山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3.34亿元;鄞州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2万笔7.73亿元;镇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2万笔6.40亿元;北仑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12.59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9.85亿元。其中,市中心为21.88亿元,余姚分中心为3.03亿元,慈溪分中心为3.25亿元,奉化分中心为1.72亿元,宁海分中心为1.79亿元,象山分中心为1.67亿元,鄞州分中心为5.15亿元,镇海分中心为4.60亿元,北仑分中心为6.76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26万笔683.66亿元,贷款余额393.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77%、13.96%、9.4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4.37%,比上年同期增加0.2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与上年无增减。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未发生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贷款业务。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6亿元,均已到期收回,项目贷款余额为零。
(四)购买国债:2016年,未发生购买、兑付、转让、收回(记账式、凭证式)国债等情况,国债余额为零。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2.35亿元,当年归还9.57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10.67亿元,融资余额0.4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6.23亿元。其中,活期0.25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5.44亿元,1年以上定期2.66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7.88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94.37%,比上年同期增加0.2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