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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出台 于3.1日起施行

来自:nb.zhuangyi.com日期:2017-02-16 10:17:46
日前,宁波市出台了全省首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其施行,《条例》规定,轨道交通因设备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15分钟以上的,可免票;在车厢饮食最高可罚300元,乱贴广告,单位和个人都要罚款,等等。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出台 于3.1日起施行

一位小乘客在地铁1号线上吃点心,今后这样就不允许了。

2014年5月30日,宁波步入轨道交通时代。目前,宁波相继开通1号线全线及2号线一期,总运营里程达74.5公里,初步形成了轨道交通“十”字骨架。去年,宁波轨道交通线网的日均客流量达到27.2万人次。

宁波装饰网昨日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获悉,《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就是说,以前的《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这是浙江省内首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

轨道交通全天运营不少于15小时

列车因故延误15分钟以上可免票

对上班族来说,坐地铁快捷,能掐点到岗。如果地铁延误了怎么办?

《条例》规定,轨道交通因设备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15分钟以上的,运营单位应当免收票款或者向乘客退还票款,而以前的办法规定是30分钟以上,这对地铁运营的准点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些企事业单位,员工迟到可能要吃“罚单”。如果碰上地铁延误,乘客可以要求运营单位书面并出具延误证明。

条例明确,轨道交通全天运营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运营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列车运行线路、乘客出行规律、客流量以及季节变化等因素,确定首末班列车运营时间、停靠站点以及间隔时间。运营单位应当合理编制列车运行计划,并按运行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站点、首末班运营时间。

运营单位对乘客投诉应及时予以答复,需调查的,运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5日内予以答复。

除婴儿饮食外,车厢禁止饮食

榴莲因有严重异味禁止带入

你坐地铁时有碰到乞讨的吗?有碰到要求扫二维码的吗?去年,本报就报道了有人在宁波地铁车厢乞讨甚至扫二维码,这让市民深恶痛绝。网友@恋上他她它发帖称:地铁上出现哑巴爱心捐赠,是真的慈善还是变相乞讨?

这次《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从事9种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比如,禁止在车站或者车厢内乞讨、躺卧、收捡废旧品等;禁止擅自在轨道交通设备设施上张贴、涂写、刻画等;禁止擅自在车站或者车厢内设摊经营、兜售、派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

众所周知,宁波地铁车厢禁止饮食。这次《条例》做了修改,新增“婴儿饮食除外”。同时规定,禁止携带有严重异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比如榴莲。

为方便乘客,条例在禁止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进站、乘车的同时,允许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进出站。

禁止携带活禽和猫、狗等宠物进站乘车,但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等除外。但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时,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导盲犬也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

车厢饮食最高可罚300元

乱贴广告,单位和个人都要罚款

车厢内禁止饮食,如果你嘴下没留情,可能会“吃罚单”。

《条例》明确:违反相关条款,由运营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对违法单位处200至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至1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处300元罚款。其中,个人擅自在轨道交通设备设施上张贴、涂写、刻画或摆摊经营、派发物品广告等,对个人处20-2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1000元罚款。

考虑到相关违法行为发生的经常性和现场性,条例特别授权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运营单位行使相应的行政处罚权,并要求运营单位执法人员取得有效执法证件,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就是说,持有有效执法证件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人员,可以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并作出处罚。

相比其他城市,宁波的罚款额度不算高。工作人员解释说,以前的《办法》同样有罚款,但实际操作中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我们的目的不是罚款,而是让市民养成乘坐轨道交通的行为规范,提高文明素养。”

地铁逃票

将影响个人信用

2015年4月,一名小伙好奇按下紧急按钮,导致宁波地铁停车4分钟,以后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吃不了兜着走了。

这次《条例》明确禁止9种危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拦截列车,阻碍屏蔽门、车门关闭及强行上下车,新增“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擅自使用应急或安全装置”等。

如果发生上述行为,运营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阻和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票款。乘客无票、持无效票、使用伪造、变造证件或者冒用他人证件乘车的,运营单位可以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乘客有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使用伪造、变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相关信息可以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乘客进站乘车需配合安检。对拒绝接受安检的,运营单位有权阻止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并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安全监控设备

须保护乘客隐私

在运营服务上,运营单位除了要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保障无障碍设施完好、畅通,在车厢内为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设置爱心专座,保持售(检)票、电梯等各项设施设备完好外。《条例》特别提出,使用轨道交通安全监控设备时应当保护乘客隐私。

现在,轨道交通的日均客流量越来越高,早晚高峰颇有些北上广的味道。《条例》中新增:车站应提供问讯服务并提供遗失物招领信息服务,及时发布乘客遗失物招领等信息。

在运营应急管理中规定:运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对公众开展应急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设置急救箱等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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